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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学校公布名单执行。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2022年与2021年的学院复试线对比图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3月22日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复试信息采集及复试平台使用说明等请查看学院主页-研究生通知(http://www2.scut.edu.cn/ce/main.htm)。
2.考生务必仔细研读上述文件并做好充分准备,包括设备、网络、软件、复试场所以及仪容仪表等。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考生在完成网络远程复试信息采集时,务必准确填写QQ和个人联系方式,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4.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及模拟演练
时间:3月23日上午8:30
1.根据学院通知,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连线进行资格审查。展示复试现场环境,复试环境检查合格后,正式复试时需按照此标准布置考场。
2.经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及环境检查后进行模拟演练。考生电脑端接入腾讯会议,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入腾讯会议,测试音视频质量及互动效果,并进行屏幕共享PPT演示,提前适应网络面试环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时间:3月25日01、复试流程
(1)3月25日上午7:4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视频连线方式抽签确定本人面试顺序。请考生务必按时在线,抽签后记住自己的复试序号。
(2)3月25日上午8:3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资格复核、复试环境复查,经“人证比对”系统确认后,等待复试正式开始,PPT展示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形式实现。复试时桌面除笔记本电脑、鼠标、黑色油性笔2支和空白A4纸1张外,不得放置其他任何物品(包括书本、手表、手机、水杯等)。
备注:如面试过程出现故障,无法及时恢复正常使用,复试顺序延后,等待复试秘书QQ通知。
02、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时间5分钟。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评分。
(2)专业课考核(100分)
根据202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内容设置。考题由考生抽签作答。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分)
考生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以上三部分内容一起进行,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为20分钟。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3月27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月28日起,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在学院网页公布。考生与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考生下载、填写《化学与化工学院2022年拟录取统考硕士生师生双向选择意向表》(见学院网页http://www2.scut.edu.cn/ce/-研究生通知),附上考生本人的电子签名后,发邮件给意向导师,导师打印签字后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视为完成双向选择。
3.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
2. 按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体检
拟录取全日制考生需参加体检。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月3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体检报告由考生通过EMS快递寄送到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报告邮寄联系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逸夫工程馆108室,
收件人:陈敏红
联系电话:020-87112054。
九、咨询及申诉
1.咨询电话:020-87112054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020-8711029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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