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研时政热点:共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 核心阅读
今年4月,国家安全机关因市民陈某的一个电话,及时化解了一起危害国家生物安全的风险隐患。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在生物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新行为新主体新危害不断涌现。日前,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提醒公众: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也必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今年春季,正值“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山东省某市市民陈某发现,境外非政府组织“某研究院”以开展生物物种相关调研为名在我国招募志愿者,大肆搜集各地的生物物种分布数据信息,并要求参与者下载专用手机软件,上传采集到的数据。
由于多次接受国家安全相关宣传教育,陈某意识到,“某研究院”的行为可能并非单纯的生态环境科学研究,而是涉嫌危害我国生物安全。4月19日,他拨通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反映了自己发现的情况。
境外组织搜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信息,威胁国家生物安全 根据陈某提供的信息,国家安全机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陈某反映的情况属实。“某研究院”系一家有某国政府背景、专门搜集世界各地生物物种信息的机构。2020年,该研究院公开发布某物种分布信息采集项目,广泛招募志愿者对所在国家的生物多样性状况进行调查,明确要求采集各类物种及所处地理坐标等信息,尤其要求注重搜集稀有物种分布信息,并通过专用软件上传。
据调查,该项目覆盖地域广,涉及我国多个省区市,包括众多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 该境外组织打着科研项目的名义,误导诱使很多志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搜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信息,并刻意绕开我国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审核,通过专用软件将搜集到的大量信息实时传输到境外,对我国生物安全、生态安全造成了潜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查明该项目的背景情况,开展了相应的防范处置,有效制止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数据信息的外泄。
群众国家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反映了一大批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 市民陈某的一个电话,帮助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化解了一起国家安全隐患,其行为也得到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表彰奖励。这也是近年来,广大群众积极反映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助力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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