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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稽等57名研究生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华南工研〔2020〕16号)第十二条经研究,学校给予陆文稽等57名研究生退学预告。 如对学校退学预告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20-87110083,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1号楼师生服务中心9号窗)。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校未收到书面陈述和申辩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同意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退学预告名单 华南理工大学 2021年6月25日 附件:退学预告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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