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对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现实表现复审表、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协议书、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等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方式分别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打印现实表现复审表,已提交过现实表现复审表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现实表现复审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拟录取考生需从系统打印调档函,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档案寄送要求如下: (1)非应届考生寄送档案材料为考生全部人事档案。 (2)应届考生档案材料由本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一次性寄出(具体以所在本科学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准)。本校应届生档案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档案室直接内部移交。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发放方式由录取院系通知)。协议书邮寄地址必须按照附件3中所列地址填写并在规定时间通过邮政EMS完成邮寄。 5.现实表现复审表、人事档案须分开寄送,由考生拟录取院系收取,现实表现复审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按照下载文件上书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进行寄送。考生不得自带人事档案报到。 6.各项材料收取后,院(系)将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登记,考生可在材料寄出两周后在系统内查询材料接收状态。考生所需提交材料不能按照要求提交者,录取通知书将暂缓发放。 7.拟录取新生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接收地址确认工作。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在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将于7月上旬发放。请考生确保届时邮寄接收地址准确清晰,联系方式畅通。 8.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1。 9.户口迁移事宜办理流程见附件2。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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