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 2023年硕士复试考核科目信息
学院专业 207 法学院 【030107】经济法学 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02 经济学单考班
复试科目 983经济法学
命题方式 招生单位自命题
科目类别 复试
满分 100
考试性质 本入学考试的复试是一种测评应试者具备经济法学专业知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参照性水平考试。考试的范围为经济法学总论和分论,包括本大纲所规定的大致内容。
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闭卷笔试。3小时。
试卷结构 考试题型采取主观题形式,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
983经济法学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 考试目的
本大纲力求科学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和分论知识的储备及分析、思考和解决现实制度问题的能力,以便遴选基础知识扎实、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
命题旨在以下两个层次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学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1、知识储备: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学、市场规制法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学术潜力:考察考生利用上述学科的基本知识分析、分析经济法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检验其思考深度及原创力。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入学考试的复试是一种测评应试者具备经济法学专业知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参照性水平考试。考试的范围为经济法学总论和分论,包括本大纲所规定的大致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熟练地掌握经济法学这一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与一般概念;运用经济法学独特的思维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
笔试。
五、考试内容
(1)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2)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财政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税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金融调控法律制度、计划调控法律制度;(3)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市场规制的其他制度、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六、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采取主观题形式,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
选读书目 《经济法学》编写组:《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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